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安排,为准确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政府财务报告,保证2024年度校内各单位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对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一、年终关账和次年开账时间
2023年关账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7:00,停止接收预约报销单,关闭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因系统结账需要,逾期未报销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
2024年开账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9:00,开启预约报销系统,届时财务报销和开票等各项工作恢复正常。
二、报销业务办理时限
1.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单位有预支款的教职工及时完成报销手续,2023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的借款,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报销手续,逾期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将暂停办理经办人的所有财务业务。
2.2023年度内发生的业务原则上在当年完成报销手续,计财处退回的报销预约单,请及时补充材料,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无法在关账前完善报销材料的,将予以回退。
三、票据领用和预借票据办理时限
1.各单位(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预借票据的回款工作。凡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2023年12月15日起暂停办理票据领用以及各类预借票据事项。
四、其他事项
1.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等工作,2023年12月16日—2024年1月11日为财务结账时间,在此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2.为杜绝年终突击报销的情况,计划财务处将会同学校纪委办、审计处共同监督检查年终报销的各项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