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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办公设备、家具的通知
2015-10-27 16:07 gzc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加强计划管理,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全校各部门的办公家具设备购置应预先填报购置计划。现将填报2016年度购置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置计划填报时间和计划确定

请各部门国资管理员下载附件“2016办公家具、设备购置计划表”(或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办公家具、设备申请表,进行下载),按照表格要求将本部门本学年内需增加的办公家具设备逐项填报。因本年度教学系部进行了合并调整,请各部门在该表准确填写现任部门国资管理员信息及联系方式,并于11月4日前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并报学校研究后,将调整意见反馈给各部门修改,部门确认后,列入学校“2016年购置计划”。

二、编制购置计划的要求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计划申报需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基本需求和统一配置标准的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请各部门编制购置计划时,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合情合理。根据目前办公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效率,合理的编制采购计划。

2、各部门须对计划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超出编制要求的计划不予安排采购。

3、上一年度经学校批准后由于无经费和计划等问题未购置的办公家具设备须重新填报,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4、较为特殊的设备应填写详细的技术参数与要求,填报预算价格合理。

三、购置计划的提交

购置计划的纸质文档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员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201室)任晓牧老师。并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未列入本购置计划内的办公家具、设备,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请各部门按时提交,此次购置计划编报工作将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请各部门国资管理员做好计划的备份,以便查询。

国资处联系电话87992129。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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