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院国资〔2016〕10号
学院各单位:
因学校科级干部调整,涉及到的资产转移问题通知如下:
1、凡以部门名义领取,使用人代管的设备和家具(含部门名义领取的照相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须留在原部门,并做好资产内部交接手续。
2、以部门配发的设备和家具(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全部带到新岗位,不再配备新设备和家具,同时办好资产转移手续。
3、需要搬迁设备和家具的请提前与后勤处办公室联系。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2.26
成都工业学院计划财务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电话:028-87992254 邮编:6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