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房安全隐患自查
及清理房屋使用与占用情况的通知
成工院国资〔2016〕23号
各部门、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安全隐患检查的通知》(川机关函【2016】711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工作需要,为促进学校办公用房管理水平提升,合理利用资源,更好为学校发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自查与清理范围
各部门、院(系)现使用与占用的学校各类房屋。
二、工作原则与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简单问题要及时处理,复杂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方案加以解决。认真清理登记本部门使用与占用的房屋情况,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报表,按时报送职能部门。
不认真清理登记使用与占用房屋情况,职能部门核实后有出入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回学校管理并将结果记入部门年终考核。
凡在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彻底排查问题,导致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
自查与清查时间:9月12日-9月21日
结果报送时间:9月21日-9月22日
四、工作内容
1、办公用房(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主要内容:
(1)建筑结构:建筑物地基、基础、墙体、梁、柱、楼板、屋面是否有开裂、变形现象;平房的铁(木)柁、檀条(钢屋架)是否存在断裂、腐朽、虫蛙(锈俊、开焊)现象;房屋装饰装修中是否有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行为,外墙装饰装修及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危房处置:原已列入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房屋使用情况;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房屋是否已停用或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技术措施排除危险。
(3)排水管网:房屋、地下停车场、办公区院内及院墙周围排水是否通畅,房屋周国散水土质状况是否良好,防洪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办公区院内各种管网、管线及树木是否有安全隐患。
(4)设施设备:消防、电梯、避雷、配电、供水等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定配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各种设备运行是否安全、是否有日常保养记录。
(5)电路管线:建筑物内及办公用房内各种管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线路损坏,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有无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门窗是否完整、有无脱落隐患。
(6)安全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是否对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建筑安全及电梯、 消防、 安防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做记录,是否建立有安全检查台账。
2、办公用房使用与占用情况清查内容:
各部门、院(系)在用与占用办公房屋情况,包括房屋所属大楼、楼层、门牌号、房屋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和具体使用人员情况(或管理人情况)。
五、自查与清查信息登记报送
请各部门、院(系)按照清查结果,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办公用房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和《办公用房使用与占用情况登记表》,填表后将电子表直接发送至邮箱:33686608@qq.com,并打印纸质表格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交国资处209办公室陈老师处,联系电话:87992201。
全校各部门、院(系)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今后涉及房屋占用使用和房屋用途调整等事项均需按要求向国资处申请,待国资处审核后方可进行使用或调整。对未经申请审核擅自使用、占用房屋和调整房屋用途的情况,一经发现国资处将收回相应房屋,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