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中心:
根据年终决算工作的需要,计划财务处对2015年年终对外报销时间、要求等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提前安排,并相互转告,以配合学校做好年终决算、汇总、统计报表等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
一、年终报销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
二、报销要求:
1、请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督促本部门有借款的人员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结算。
2、凡是今年发生的业务原则上都在今年内报销。
3、不允许年末突击花钱。
4、除部分按规定可以结转的资金外,其余未用完资金将全部收回学校统筹。同时学校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执行较差的部门要求提供说明。
5、12月25日后,计划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开展对外报销业务。因特殊情况必须发生款项支出的,要与计划财务处协商,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后在2016年寒假前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部门协助通知到教职工个人,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