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部、中心、处(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学校计划财务处对办理了预支款业务但尚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教职工,请于2018年4月1日—4月30日内完成报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核销手续的,请用A4纸书面填写情况说明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计财处审核。如教职工既不能完成报销手续也没有书面情况说明的,计财处将暂停办理该教职工的相关财务业务,并且将预支款未核销情况列入所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
预支款人员名单,请各部门到计财处领取。
计划财务处
2018年3月25日
成都工业学院计划财务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电话:028-87992254 邮编:6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