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处务会研究决定,计财处将建立“紧急事项快速处理通道”。具体内容如下:
1、紧急事项指发生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要求计划财务处必须限时办理的特殊事项。
因经办人自身原因延迟办理,导致业务办理时间非常急迫的,不属于紧急事项。但是为了支持相关业务开展,经办人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以视同“紧急事项”。
2、计划财务处建立紧急事项处理领导小组,核心业务设置AB岗,确保紧急事项能快速处理。
3、发生紧急事项后,经办人或者经办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可以直接与计划财务处领导电话联系,同时报送情况说明和工作要求。报送形式可以是QQ、OA、微信等多种形式,纸质稿后面补送。
4、计划财务处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受理紧急事项处理申请。
5、计划财务处接到紧急事项处理申请后,立即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处理方案,限时办理。
6、紧急事项处理过程中,需要处领导或者校领导审批的,可以电话向领导请示。正式签批手续后面补送。
7、计划财务处全体职工无条件服从调配,全力保障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参与紧急事项处理加班的,安排轮休。
8、建立紧急事项快速处理档案,经办部门要指定专人落实紧急事项后续业务跟踪机制,确保紧急事项规范性、高质量办理,不留后遗症。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0月23日